印尼终止对我国长丝纱线反倾销调查,巴基斯坦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
发布时间:2025-06-20
2025年6月17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65/2024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Polyester Filament Yarn)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裁定涉案产品存在倾销,且该倾销对巴基斯坦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决定自2024年11月15日起,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5.35~20.78%。措施不包括仅用于巴基斯坦出口产品原料的聚酯长丝纱线和涉及国外捐款援助项目及其他豁免关税项目所需的聚酯长丝纱线。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5402.3300和5402.6200。
2024年5月24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4年11月14日,巴基斯坦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2.13%~20.78%的临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四个月。
印尼终止对华合成纤维长丝纱线反倾销调查 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5年6月1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KADI)发布第AD.02/253/KADI/06/2025号公告称,鉴于印尼国内相关产业供给不足,征收反倾销税不符合国家利益,因此,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合成纤维长丝纱线的反倾销调查,不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3年9月12日,印尼对原产于中国的合成纤维长丝纱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3月11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五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5402.33.10、5402.33.90、5402.46.10和5402.46.90。
资料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 选择类别
- 经纬新闻
- 行业新闻
- 国资要闻
- 用户体验
- 客户案例
*
▼ 年份
*
▼ 月份
-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联系我们
电话: 8610-84534078 | |
传真: 8610-84534135 | |
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8号 |
经纬微信
